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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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理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2020-01-07 14:24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学校党委、党委宣传部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进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第二条  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学院党政办负责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

第三条  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以学校党委宣传部安排的内容为主,同时,学习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学院党政办于每学期初,按照党委宣传部的安排,制定本学期学习计划。

第五条  教职工政治学习坚持以集体学习为主,采用学习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在每双周三下午进行,若学校安排全校性学习或活动,以学校安排优先 

第七条  学院领导、科级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第八条  坚持学以致用原则,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相结合,鼓励教职工结合学习情况,畅谈学习感受和体会。

第九条  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的教职工应进行补课。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理学院党委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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