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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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制度
2020-06-30 14:24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提升学院党政班子的决策能力和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推动的质量与效率,更好地促进学院党建和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进一步树立交流沟通意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树立交流沟通意识,主动做到及时沟通、经常沟通、有效沟通,确保工作得到及时有效推进。

二、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沟通。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每周一进行定期沟通;遇到紧急事项、重要事项,及时、随时进行沟通。

三、学院党政副职领导要与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主动沟通。学院党政副职领导要就自己分管领域工作,特别是参加学校有关会议要求汇报的工作,应主动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沟通。

四、学院党政副职领导之间要适时沟通。学院党政副职领导要结合工作需要,或者涉及到两个以上院级领导协同完成的,牵头院领导要与相关院领导沟通交流,协同推进工作完成。如遇政策原因或当前难于解决的问题等因素影响工作推进,要及时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沟通情况。

五、紧急事项要及时沟通。遇有紧急事项,报请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学院领导牵头成立相关业务学院领导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

六、重要决策充分沟通。对于学院重大决策事项,要充分利用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重要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七、做好外出时的工作沟通。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外出,要及时相互通报。学院党政副职外出,除按照学校干部管理规定向分管校级领导请假外,须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好分管工作,需要其他副职领导配合时,要主动沟通协调。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理学院党委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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