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河南工程学院理学院考勤管理细则(修订​版)
2020-07-06 10:18  

 

为进一步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学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豫工院人〔2017〕66号文件《河南工程学院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考勤的组织

为了更好的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教育,严格考勤管理,理学院设立考勤领导小组:

 长:韦  超、刘付军

副组长:丁志帅

 员:陈    、刘   、丁  

考勤员:王可君

考勤员负责理学院考勤登记、考勤结果汇总及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考勤的内容

执行坐班制的教职工的办公时间、专兼职教学人员的教育教学时间以及学校或学院安排的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时间,均为工作时间,应按时到岗并计入考勤。经批准公务出差、市内办理公务记为出勤。

三、考勤的形式

执行坐班制的教职工按工作日登记考勤,实行每日签到、签退制度;专职教学人员按教学工作日和学校、学院活动日由考勤员登记考勤。

四、请假的规定

凡在工作时间不能到岗者,应按《河南工程学院考勤管理办法》(豫工院人〔2017〕66号)文件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五、考勤奖惩措施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者,按照缺勤处理;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到岗者,按照缺勤处理;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属实者,按缺勤处理;考勤情况,将纳入到年终绩效分配指标中去。

   六、学院处级干部请假

学院处级干部请假按照学校党委印发的《河南工程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规定》(河工院党发〔2018〕9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期间考勤规定

    疫情期间,按时学校要求按时打卡;坐班人员除按时打卡外还要在院里签到。如果离开郑州外出,请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未按时打卡者,按照缺勤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离开郑州者,按照缺勤处理,另外一切不良后果需由本人承担。

八、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豫工院人〔2017〕66号要求执行。

                                      

                 理学院

                   2020年6月30日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综合楼6楼东侧  
邮编:451191  
电话:(+86)-0371-62509171
电子邮件:hngcxylxy@163.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7-2021河南工程学院理学院  
  •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