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理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
2020-07-06 10:26  

 

 

辅导员、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指导者,是学生工作队伍的基本力量,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骨干。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素质,切实将理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做实做细,促进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制度

1、任务分工。辅导员、班主任是直接从事大学生教育和管理的一线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侧重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班主任做好思想教育和学业指导工作。

2、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班级活动,凝聚班级向心力。

3、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学风和班风建设;学生品行测评工作;评优评先工作;违纪调查及处理和教育引导工作;新生入学教育;学费催缴;贫困资助工作;文明宿舍建设;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4、建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制度。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填写《理学院学生工作日志》,自觉接受分管领导检查。

5、深入宿舍要求。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宿管,共同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教育和管理,并经常深入宿舍、做到知名、知情、关心、引导,切实了解学生所需所盼。

6、建立辅导员、班主任谈心谈话机制。辅导员、班主任与所带班级学生定期谈话,每月至少参与一次班级主题班会,定期召开班干部会,全面了解学生状态。

7、实行辅导员、班主任跟班听课制度。辅导员、班主任随机跟班听课,了解学生出勤及学习纪律等情况。对学业预警学生、问题学生、辅导员要建立导师联系制度,共同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二、考勤制度

8、节假日期间,辅导员、班主任应根据学校要求做好节假日相关工作,并按时返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9、学工部、校团委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活动,凡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的,必须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说明。

10、辅导员、班主任每周至少两次次进入寝室与学生交流,并做好工作记录。

11、禁止辅导员、班主任酒后上岗。

三、例会制度

12、每双周二下午16:00为辅导员例会时间,地点在学工办,若与学校或学院其它安排有冲突,以通知为准。

13、根据辅导员工作的情况和学生工作内容,专职辅导员必须参加学校或学院学工办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辅导员外出参观、培训,以提高业务能力与水平。

四、工作报告制度

14、辅导员、班主任要时刻关注学生中的异常情况,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对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纪律、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报告,对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应急处理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报告。

15、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主动思考学院学生管理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提出学院学生管理合理化建议。 

16、对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的进度情况,要及时、主动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和反馈。

五、学习和工作调研制度

17、每年初,辅导员、班主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拟定各类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题目针对学院具体情况作调研,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和参加省市校的科研项目。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理学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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