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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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运行条例
2016-06-21 11:26  

教学质量监控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围绕培养应用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开展工作。为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完善对教学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监控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理学院教学工作指导组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机构,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和教科办主任组成。

理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并论证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质量监控的方针、对策和举措,对教学质量进行咨询、监督和评议。

二、监控的主要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理论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教案、教学课件、教材、课堂讲授质量、课堂教学秩序、课程考试考核等内容。

2.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教授、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实验效果等内容。

3.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大纲、指导过程、实习总结、实习成果等内容。

4.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开题报告、初期检查、指导过程、中期检查、后期成果、后期检查等内容。

5.其他教学基本建设质量监控,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内容。

三、监控的主要方式

1.听课制度。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关于管理人员和教师听课的规定》,每学期学院领导和教师均应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院领导不少于5次,教师不少于3次,期末按时上交《河南工程学院听课记录表》。《听课记录表》中必须有评课意见。

2.评课与教研制度。每学期学院和教研室要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开设公开课、观摩课与学术讲座,同时进行评课活动。评课活动包括领导评课、督导员评课、同行评课和学生评课。评课结果作为教学考评的依据,以及改进教学工作的途径。

3.教学检查制度。每学期的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教学工作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期初以检查教学计划、进度的制订和教案的准备为主,期中以教学进度检查、学生作业的次数以及教师批改情况进行抽查,期末以教学进度、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进行检查,尤其要检查期末考试、评卷的各项工作。每年上学期要组织对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实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学期视具体的校历安排和工作重点可进行适当的调整。

4.督导员制度。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听课、专题调研、参与专项评估、召开专业座谈会和师生座谈会形式,及时反馈情况。督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12节。

5.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根据《河南工程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规定》,加强教学信息及时反馈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学生参加教学管理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设置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系统。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由教学办公室管理;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各班学习委员担任,或由院推荐;对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信息员将在每学年末进行表彰。

6.毕业生质量跟踪制度。由辅导员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将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就业市场调查结果向院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四、监控运行程序

1.院教学工作指导组于每学期初召开研讨会,讨论本学期的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下达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计划和目标。

2.教学部具体负责安排教学质量监控的具体实施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办法,由院长和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落实。

3.教学质量监控由各教研室先行组织自查。

4.学院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调控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到教研室和具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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